关于2007年海安县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7〕1号)和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今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我县建设全省教育强县的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中等职校的招生改革,规范职校招生秩序,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加快推进我县高中教育普及程度,促进普、职教育的协调发展,为海安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二、招生计划
今年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为10384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5760人,其中县内各职业学校招生4200人,县外招生力争达1560人。各初中(含完中初中部)按本校毕业生的40%左右推荐,其中一年制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5%。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1、招生对象:
- 好学上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社会青年
2、报名办法:具备报名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复读学校报名。社会青年可凭高中以上毕业证书直接到我县有关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3、志愿填报:5月26-29日学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各校对考生要进行精心指导,帮助其选择适合自己实际的志愿,但不得包办代替、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填报,更不得擅自改变考生志愿;要注意志愿顺序和学校的梯度,以保证志愿的有效性,分数较低的学生要填满志愿,服从调剂的专业多报几个,确保录取;考生填报志愿要认真细致,学校核对后要有学生家长的签字,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对学校或教师包办代替、强迫或擅自改变考生志愿的,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志愿填报期间,县局统一组织职业学校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答工作。
4、投档反馈:县教育局根据报名人数,结合职教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照志愿顺序和考试分数高低进行投档。凡投档落榜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考生“服从调剂专业”的填报情况,与招生学校协商解决,原则上补充到投档人数不足的学校。在此基础上教育局将投档信息(投档花名册和录取通知)按毕业学校打印并分发到各初中。
5、报到注册:学生和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体育中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到录取的职业学校报名。
6、审核录取:各职校凭学生的《体育中考准考证》、《录取通知》,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到县局职社科办理审核录取手续。县教育局将职校录取的学生名单打印公布至各初中。
7、经费划拨:学生入学并建立学籍档案后,教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招录人数及招生情况,统筹组织费和招生责任保证金,其余部分划拨给各招生学校。
四、收费标准
1、职业学校录取的三年制学历班学生须按省颁1800-2200元?生.年标准进行收费,一年制学分班的收费标准为2000-2200元。
2、凡在6月18-20日期间到职业学校注册登记并缴费的学生,三年制学历班的学生享受招生收费的最优惠待遇,按1200元?生的标准进行收费,一年制学分班的收费标准为1800元。未在此期间注册登记并缴费的学生仍按第一条收费标准执行。
3、少数专业因报名人数较多或专业教学的特殊需要或毕业考试总分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提高收费,但不得突破省颁标准。收费标准的确定须由各职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报教育局批准后公示实施。
4、报考海安职业教育中心宠物保健和花卉园艺两个专业的学生免缴培养费,登记时只缴学费和书本费。
5、今年,对家住农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愿意到重点职业学校(我县国家重点双楼职中、海安职业教育中心和省重点技工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县教育局按《江苏省职业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每年资助2000元,三年共计6000元。资助名额下达至每所初中(含完中初中部),并在所在学校公示一周,再经学生所在地村委会和学校审核后上报县局职社科审批备案。
6、另安排一定名额的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资助名额下达至各职业学校,学生入校后对照条件自主申报。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
1、落实责任主体:职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领导, 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协调。职社科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各初中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宣传、推荐、指导志愿填报、收费等工作。职校招生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规范操作要求:招生宣传按省教育厅有关意见由教育行政部门扎口管理。所有招生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发布、刊登的招生宣传广告、招生简章均须县教育局审批,学校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未经教育局审核,一律不得对外宣传。招生学校一律不得私自派人(或委托他人)到生源学校宣传,或在学校周围设点宣传,不得宴请生源学校的老师,不得给生源学校集体或个人送钱送物。在宣传和录取过程中,不得作降低或变相降低收费标准的承诺。各招生学校不得超前录取,不得私自收费。录取过程中,招生学校不得私自设点招生,不得录取已投档给其他学校的学生,非教育局派出人员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各招生学校不得超计划、无计划、无档案招生。
生源学校要按照县局部署,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专题片《金光大道》和《职校纪实》光盘。宣传资料统一由教育局提供,任何学校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待招生学校的来人(或委托人),不得接受招生学校私自送交的宣传材料,不得收受礼品钱物以及其他赠与等,不得参加招生学校举行的宴请和其他与招生有联系的活动。所有的初中学校和教职员工不得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和家庭地址,不得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县外的招生学校来海进行招生宣传,生源学校一律不得接待,更不得提供有关学生信息。县局今年将对职校招生生源流失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凡向县外学校输送无招生计划的生源校,一经查实,将对有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3、实施严格奖惩:今年县局将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招生收费、录取审批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控与管理。一是按录取人数向招生学校统筹组织费,用于编印《走向成功》及师资培训、招生宣传和录取资料的印制、拍摄专题片及奖励等。二是凡录取《中考报名指导》中所列职校的学生作为各初中的高中入学指标考核,列入中考及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范围。三是实行招生责任承诺制度。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招生学校将予以处罚。处罚所得由县局统管,主要用于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六、其他
试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方便学生半工半读或在职培训,分阶段完成学业。一年制学分班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通过有权部门组织的初级技能技术等级考核,由教育局发给专业合格证书,学校负责推荐就业。此类学生凭专业合格证书,在五年内可随时到教育局申请继续学习,取得相应学分并达到毕业标准,由教育局发放职业高中毕业证书。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07年职校招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海 安 县 教 育 局
二00七年五月十二日
抄送:南通市教育局,县政府办公室,各职业学校,各乡镇教育助理,本局有关科室。
附:
2007年生源学校输送指标数一览表
学校名称 |
在校
生数 |
推荐数
(三年制与一年制人数之和) |
学校名称 |
在校
生数 |
推荐数
(三年制与一年制人数之和) |
李堡中学 |
81 |
36 |
农场初中 |
36 |
16 |
西场中学 |
137 |
62 |
韩洋初中 |
247 |
111 |
立发中学 |
115 |
52 |
新生初中 |
224 |
101 |
大公中学 |
168 |
76 |
刘缺初中 |
33 |
15 |
实验中学 |
308 |
139 |
南屏初中 |
225 |
101 |
胡集中学 |
93 |
42 |
隆政初中 |
173 |
78 |
墩头中学 |
197 |
89 |
海南初中 |
146 |
66 |
南莫中学 |
216 |
97 |
海北初中 |
194 |
87 |
孙庄中学 |
185 |
83 |
海光初中 |
93 |
42 |
迮庄中学 |
138 |
62 |
青萍初中 |
196 |
88 |
艺术学校 |
24 |
11 |
胡集初中 |
75 |
35 |
城南中学 |
566 |
255 |
双楼初中 |
287 |
129 |
少体校 |
12 |
5 |
章郭初中 |
269 |
121 |
紫石中学 |
610 |
275 |
曲中附中 |
650 |
293 |
海陵中学 |
974 |
438 |
雅周初中 |
404 |
182 |
老坝港初中 |
202 |
91 |
张垛初中 |
162 |
73 |
角斜初中 |
390 |
176 |
仁桥初中 |
214 |
96 |
李堡初中 |
262 |
118 |
沙岗初中 |
131 |
59 |
曹园初中 |
156 |
70 |
邓庄初中 |
113 |
51 |
丁所初中 |
187 |
84 |
白甸初中 |
171 |
77 |
西场初中 |
168 |
76 |
瓦甸初中 |
163 |
73 |
壮志初中 |
104 |
47 |
仇湖初中 |
205 |
92 |
北凌初中 |
166 |
75 |
双溪初中 |
129 |
58 |
古贲初中 |
210 |
95 |
吉庆初中 |
175 |
79 |
在校生总数 |
10384 |
输送指标总数 |
4673 |
注:各生源学校须按双楼职中28.6%、海安职业教育中心34.5%、服装职业学校8.3%、艺术学校3.8%、技工学校9.5%、建工校3.1%、商业学校4.8%、针灸推拿学校1.6%、女子职中4.8%的比例组织推荐。
2007年职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3月25日职业指导用书《走向成功》编印成册
(2)、4月下旬组织编写《中考报名指导(职业教育分册)》
(3)、5月8日公布职校招生计划
(4)、5月中旬编辑专题片《金光大道》
(5)、5月12日下发2007年海安县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6)、5月25日召开中考报名会议,发放《中考报名指导》职教分册、专题片《金光大道》和《职校纪实》光盘
(7)、5月26-29日各校指导学生填报志愿,职校派人到生源学校驻点宣传、答疑,教育局派人定点督查、组织、协调相关招生工作。各初中、完中初中部组织学生观看专题片《金光大道》和《职校纪实》光盘
(8)、6月15-17日中考
(9)、6月18-20日各生源学校按推荐分解指标推荐学生就读职业学校。生源学校负责被推荐学生的登记和缴费,所缴费用一律缴到县财政部门指定的收费专户中。登记表由体育考号、学生姓名、缴费金额、家长签字等字段构成。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电子邮件到教育局职社科,邮箱:jsntxj422@sohu.com
教育局派人到生源学校定点督查
(10)、6月21-22日投档、打印投档花名册和录取通知
(11)、6月23日,召开录取会议,下发录取通知和入学指导书
(12)、6月24-26日学生和家长到职业学校报到注册,县局派工作人员监督。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已经在初中缴费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或者入学指导书和所缴的1200元票据,直接办理录取手续。
未在初中缴费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或者入学指导书到职业学校先报到,缴费,再办理录取手续
(13)、6月27日各招生学校整理县内招生的档案,并汇总报教育局职社科
(14)、6月30日-8月30日职校对外县招生
(15)、8月20-25日职校新生入学教育、军训
(16)、9月10-12日职业学校到局职社科办理新生学籍的审批